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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电 *ST远城(603388.SH)11日宣布实施多层排除风险警示。中国证监会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发现,该公司虚增2020年至2022年年报中营业利润总额和利润,且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事项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条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九条第五条第二款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严重违法强制退市,可能会被实施严重违法强制退市。 10月1日起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2月3日,*ST原州于同日发出首次风险提示,称其可能因严重违规而被强制退市。 《行政处置预先通知书》认定,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引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5.1条第1项和9.5.2条第1款第6项规定的严重违法强制退市,可能成为强制退市严重违法摘牌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有关上述调查事项的正式纪律处分决定。我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涉案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并被强制d 因正式行政决定而从证券交易所退市的,公司股票将停牌。 *ST原州13日、14日连续两日跌破跌停,分别下跌4.85%、5.10%。 *ST源诚同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预告通知书》。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省监管办出具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浙刑罚字[2025]14号)。经查,云城股份、朱长仁涉嫌强奸连下列法。 1、原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1)通过虚增跃龙山项目的成本和产量,虚增了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中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真实身份1)2020年至2022年,根据法案朱长任源成有限公司通过虚增跃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跃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的人工、机械成本,虚增营业成本总额158,437,538.26元,虚增营业利润208,897,751.81元,虚增利润总额50,460,213.55元。 简称“跃龙山项目”)。膨胀相应项目的产出值。其中,2020年年报营业成本增加115,079,954.28元,营业利润增加153,560,382.76元。虚增利润总额为38,480,428.48元,分别占本期披露蒙多绝对值的22.75%、21.48%和36.60%。 2021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成本25,076,108.86元,虚增营业利润36,169,962.53元,虚增利润总额11,093,853.67元。分别占披露金额绝对值的5.99%、6.31%和19.32%。或期间。 2022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成本18,281,475.12元,虚增营业利润19,167,406.52元,虚增毛利885,931.4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22%、5.86%和1.62%。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中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通知》,对跃龙山项目的营业费用、营业收入、毛利等进行追溯更正。然而,所披露的营业利润和虚增毛利润等金额并不准确。 (二)未及时入账淮阴项目价格修正差异,错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利润总额及利润(事实二)2022年9月左右,远成股份因漳棉、徐柳、三县工业园区道路基建项目被清算修正淮阴区(以下简称怀沟工业园区)的工业园、南辰集、峪沟等地相继出现。该订单(淮阴项目)虽经公司公章确认,但公司2022年年报显示,未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调整财务会计金额,企业利润虚增至14,161,361.04元,利润总额虚增至13,453,292.99元,分别占净利润的4.33%和24.60%。绝对值。一切都在当前时期揭晓。 2024年4月27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历史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通知》,对上述事项进行追溯更正。 2、本城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第三期)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2022年7月6日,公司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发行股票的申请。私人股权。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542,618股新股。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公告完成私募股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4,546,499.12元。 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燕辰股份列举了跃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利润等财务数据,并披露了《2022年A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稿、修订二稿)、《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意见的回复》等文件。上述财务数据虚假、不准确,元久股份在2022年私募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信息。浙江省证监局认为,源城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违反《上市规则》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一百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所列行为。 日元辰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涉嫌捏造重大虚假信息,违反《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并有《证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行为。燕辰股份现任经理朱长仁涉嫌组织、指使跃龙山项目虚增成本、虚增产值,造成燕辰股份违法信息披露(第一期)和欺诈发行(第三期),分别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行为。同时,作为时任公司总裁的朱长仁先生做出了增资扩股的决定。我们认可岳龙山项目的成本和产值,认可淮阴项目的审核和价格调整,以及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股份。我们不能保证非公开发布的文件的真实、准确或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问题1、2、3负有直接责任。时任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周金海了解岳龙山项目成本上涨和淮阴项目价格修正调整情况。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2022年度证券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其对第一、二、三事项负有直接责任。时任该公司副总裁、总经理的姚立华先生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未对公司项目管理、资金划转、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进行有效管理,未勤勉尽责,未能确保公司2020-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私募股权发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她对问题1、2、3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陈平先生未能有效管理公司财务账务,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问题一、问题二负有直接责任。于建飞先生作为公司监事、跃龙山项目负责人,参与了该项目的实施。岳龙山项目费用平摊,未能保证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他对这个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浙江省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下列决定: 对于源成股份、朱长仁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登记的,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下列决定: 一、 对源城环境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900万元。 2、对朱昌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实际管理人850万元、直接责任人员450万元罚款1300万元。e.三、对周金海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0万元。 4、警告姚立华罚款250万元。五、对于建飞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六、对陈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源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朱长仁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伪造重大虚假信息。一、对源城环境有限公司违法收购金额284,546,4499.12元的10%处以或者罚款。 28,454,649.91元。 2、朱长仁先生被罚款1500万元,其中实际董事1000万元,直接责任人员500万元。 3、周先生被罚款1500万元。金海被罚款250万元。 4、姚丽华被罚款250万元。 1、源城环境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7,454,649.91元。二、对朱查先生警告、罚款ngren2、3、对周金海先生警告并罚款500万元。 4、对姚丽华给予谴责,并罚款500万元。五、对于建飞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六、对陈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当时,朱长仁作为远城股份现任经理、总裁,组织经营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他们行为恶劣,违法情况比较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和《证券市场禁入条例》规定,浙江省证监局拟对朱长仁实施十年证券市场禁入。自浙江省证监局决定公告之日起,在禁制期内,禁止其继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原证券发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何其他公司的经理。其他机构证券的发行人。 *ST源诚于2017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流通股数量为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 *ST源诚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0250万元,净收购金额26715万元。该股目前正处于突破阶段。 *ST源诚上市保荐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潘晨先生、赵鑫先生。 *ST源诚上市发行费用为3,535万元,其中认购及保荐费用为2,400万元。ee。 *ST源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已获得《关于核准源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2]2376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其中,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面值人民币40,591,512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4,546,499.12元。扣除保荐费、认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491,124.05元(不含增值税)后,融资净额为人民币277,055,375.07元。上期基金成立于2022年10月2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公司)出具了《源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2年10月28日(致同燕字[2022]332C000622号)。 *ST源诚募集两福合计58704.65万元。
(编者:徐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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