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2026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会议通过)一、审议政府活动报告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草案三、审议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关于贯彻落实《2025年社会发展计划》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关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标准》的议案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法(草案)》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9.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0. 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 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和处理法律及有关决定的意见
(编辑:富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