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临沂银行分行被罚款30万元,兰山分行被罚款30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4日电 4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示了临沂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临刑罚决字[2026]3-4号、12-13号)。青岛银行临沂分行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办对该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杜艾达(时任青岛银行临沂分行公司银行部客户经理)受到警告。青岛银行临沂兰山支行未对银行承兑发票交易背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对该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张志良(时任青岛银行临沂兰山支行行长)被罚款5万元。原文如下。(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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